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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 你我有责
发布时间:2022-4-15  来源:焦作市公证处 被阅览数:570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国家安全的真正实现有赖于人人参与、人人有可为。

   国家安全,离不开依法治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提醒我们提高驾驭风险、迎接挑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更要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防控,维护公共安全、生物安全。

   全国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以及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成功举办,据国家安全部的数据,仅仅是一个境外组织,就通过网络攻击我方4000多次,而这样的组织,仅在2019年,就发现了几百个。就在这样艰难的情况下,这些活动最终得以顺利举办,守护者们功不可没。

   捍卫国土,军人守护我们的安全;扫黑除恶,警察守护我们的安全;水火无情,消防员守护我们的安全;疫情来袭,医护守护我们的安全......岁月静好,只是因为有人在默默守护。国泰民安,离不开每一个人的恪尽职守,为每一个在平凡岗位上遵纪守法的你点赞。

〖责任编辑:焦作市公证处〗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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