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老龄化加剧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在生前办理遗嘱公证,使得其在生前即可按自身意愿安排自己的财产和身后事务,为儿女们留下嘱托。其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市民可以通过设立遗嘱,处置自己的合法财产。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消了现行法律规定中对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认定,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以保障立遗嘱人的最后意志得以实现。 公证遗嘱具有证据上的‘优先效力’,可以有效减轻受益人的举证负担,不须再为证明遗嘱的真实性而苦恼。
近日,李老太来到焦作市众信公证处咨询办理遗嘱公证。原来,李老太的丈夫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李老太有三个子女,由于担心她百年之后家庭关系进一步破裂,故申请办遗嘱公证。公证员王强在了解到老人情况后,主动告知老人符合年满80周岁即可享受免费办理遗嘱的政策。并且在得知当事人部分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情况下,主动为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为其“量身定制”方案,经过与老人耐心、细致的沟通后,公证员按照老人的意愿,为其办理遗嘱公证。当天,李老太就收到遗嘱公证书。
为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焦作市众信公证处不断建立健全公证服务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温暖、贴心的专项服务活动,努力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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