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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书公证
发布时间:2012-2-27  来源:焦作市公证处 被阅览数:2085

    申请人在涉外的民事活动中,为主张权利、放弃权利或承担义务而发表声明,一般要求办理声明书公证。
    申请办理声明书公证应提交如下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
    2、声明人草拟的声明书。
    3、与声明书内容有关的材料,如放弃财产权利声明应提交其享有该项财产权利的证明。
    4、如为法人(企业)申办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5、个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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