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债权人与债务人经协商已订立了相应的债权文书,且该债权文书经本公证处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为了便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依法行使相关权利,本公证处就债权人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时的流程告知如下:
一、关于宣布债权债务提前到期 依照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债权文书约定,债务人已属违约的,债权人应按该债权文书约定书面通知债务人贷款提前到期,具体内容可参考本公证处提供的《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该书面通知行为宜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
二、债权人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1、出具执行证书申请表(见样式)出具执行证书申请表.doc; 2、出具执行证书申请函(见样式)出具执行证书申请函.doc; 3、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4、债权人及债务人主体资格材料; 5、债权人已履行债权文书约定义务的事实和依据(如:贷款放款凭证等); 6、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权文书约定义务的事实和依据(如:贷款还款明细、债务人还款账户明细记录等); 7、债权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通知(见样式)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doc; 8、若债权人已进行债务催讨的,提供相应的催讨文件; 9、若有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或登记文件。 10、公证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 注:第1、2、7项文件可通过本处网站http://www.jzgzc.com/下载
三、本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的具体流程
债权人提出申请 ↓ 本处审查债权人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期限:3日) ↓ 本处向债务人核实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事实(期限:证据材料完整之日起2日內进行核实) ↓ 出具执行证书(期限:收到债务人确认文件之日起5日内)
注:一般情形15个工作日內出具执行证书,上述期限不适用于特殊情形 焦作市众信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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