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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严审查 假父母显原形
发布时间:2012-3-26 22:23:41  来源:焦作市公证处 被阅览数:2472
      陈宇(化名)原系某房地产公司二手房交易中心职员,干了几年后,他对二手房交易的流程非常熟悉了,也积累了一些管理经验和客户,于是就想到自己出来开公司。由于缺乏启动资金,陈宇(化名)想到了位于市区的一套住房,但房子在父母名下,而父母又担心儿子单干有很大风险,于是坚决不同意把自己仅有的住房拿去抵押贷款。陈宇(化名)跟父母大吵了一架,心情很沮丧,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时,他看到了车站贴的“办证”的牛皮贴,于是办假证、雇假父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的念头就在他脑海中扎了根。这日,自以为万事俱备的他带着假父母走进了公证处。
      公证员热情接待了陈宇(化名),边对其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边与其父母“闲聊”。交谈中,公证员不由产生疑惑,陈宇(化名)父母竟说不出儿子在什么地方读的高中和大学,也说不出儿子原先工作的单位。为慎重起见,公证人员提出要到申请抵押的房屋现场看看,只见三人脸上露出了非常惊慌的表情,陈宇(化名)一再借口推脱,两位“父母”更是站起身慌张地想离开。此时,经验丰富的公证员早已看出端倪,于是请来了公安机关人员,将陈宇(化名)及其“父母”请进了派出所,等待陈宇(化名)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点评:公证机构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冒名顶替或提供虚假材料意图骗取公证书的事件,且此类情况在委托公证中最为突出。办理一件收费标准为200元/件的委托书公证,稍有不慎,公证机构可能面临几十万元的赔偿。在办证过程中,公证员的防范意识逐渐提高,不仅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要认真进行审查,更注重强化了询问以及实地调查核实,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公证达到谋取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的目的。
〖责任编辑:焦作市公证处〗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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